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办理了一大批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辨识度的案件,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5月24日,在温岭市首届“温知享”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大会上,公布了首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3年4月25日,经温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颜某某销售假冒多家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钥匙扣,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追缴犯罪所得,上缴国库,扣押在案侵权产品予以没收。
该案是我市首例“法检”两院一把手院长同庭审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
二、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福建某泵业公司、钟某某假冒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
2020年3月27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福建某泵业公司、钟某某侵犯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权益行为提起公诉。经一审、二审,被告单位福建某泵业公司被处罚金九十万元,被告人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该案是全省首次在司法实践中将涉外侵权商标定牌加工行为入罪,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三、温岭市公安局侦办的王某某等人假冒力锋精密工具(浙江)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
2022年9月初,温岭市公安局接力锋精密工具(浙江)有限公司报警,称其产品被仿冒流至海内外市场。经侦查,专案组先后赴四川、河北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嫌疑犯3名,查扣上百种型号刀片20余万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该案是以跨区域协作,依法护航本土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典型案例,实现了“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的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温岭市公安局在走访浙江岭德重工有限公司时发现一条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经侦查,专案组先后赴辽宁、安徽、江苏等地开展抓捕行动,成功侦破崔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嫌疑犯2名,查扣破碎锤外壳2台、“DAEKKO”铁质标牌若干,涉案金额达126万元。
该案是公安机关依法保护本土品牌的又一生动实践,体现了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公司发展的坚定决心。
2023年7月4日,温岭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与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新闻出版联合执法行动时,发现浙江某图书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同年11月23日,经鉴定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4年1月5日,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没收盗版图书4835册,并处罚款14.1672万元。
该案是著作权职能划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查处的全市首例著作权侵权案,为着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营造健康、安全的文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11月27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台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侵犯其“汽油链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认定当事人构成侵犯权利的行为,2020年3月28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专利行政裁决,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并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
该案是全国县级首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入选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七、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决的“增氧机浮体(高效)”展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1年4月2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浙江泵与电机展览会”上受理1起“增氧机浮体(高效)”专利侵权纠纷,并开展快速调查处置。经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3日作出行政裁决。
该案聚焦展会期间短、维权需求急的特点,高效快裁,是全省首例展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2023年2月15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某机电有限公司侵犯其“直流雨水泵”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请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经数次磋商和沟通协调,同年5月9日,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进一步强化协议法律上的约束力,增强执行力。
该案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减轻企业诉累,入选全省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优秀案例。
2023年3月,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发现当事人浙江某泵业有限公司擅自在其网店上使用“杭州亚运会会徽‘潮涌’”图形、“杭州亚运会·水处理合作伙伴”等字样。2023年4月,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侵犯权利的行为成立,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该案是台州首例杭州亚运会特殊标志保护案例,入选全省首批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0年5月,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古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温岭某咨询有限公司恶意注册申请“古茗”等78件商标的行为,主动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并开展跨省协作。2020年8月,认定当事人构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000元。2022年4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代理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和警告处理,并处罚款10000元;对商标业务主管人员处罚款5000元。
该案是新《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全省首例主动查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案,为维护本土企业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地方品牌提供坚强保障。
十一、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
2020年7月,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缓,并处罚金。在缓刑期内,因生产销售假冒“大白兔”奶糖的不法行为,再次被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温岭市人民法院认定因其在缓刑期内再犯新罪,依法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依据《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纪要》,2022年11月,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该案是全省法院、市场监管系统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首案。
十二、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的台州市锐安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异地专利维权案
2023年10月16日,台州市锐安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诉肖某、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其“可转位车削刀片”外观设计专利权,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维权援助申请。温岭市局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交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追查源头。经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2024年2月2日,温州市局作出专利行政裁决,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并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
该案是我市与全国163个县市区签署跨域知识产权协作保护协议后,服务本地企业异地专利维权成功的首案。
十三、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浙江某鞋业有限公司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刑事合规案
2021年3月29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浙江某鞋业有限公司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1年10月15日,温岭市公安局向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2022年1月24日,因当事人认罪认罚,且能战场生产经营,承诺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制度,并自愿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开展刑事合规。经合规整改、当地考验查证、监督评估、公开听证,2022年9月6日,温岭市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系台州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整改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十四、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温岭市某鞋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某运动品牌注册商标行政合规案
2023年11月9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温岭市某鞋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某运动品牌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至案发日止,货值金额9900元,无违法来得到的。因当事人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积极努力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满足法律和法规可以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行政合规整改,经监督评估合格后,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创新行政执法理念,推动审慎包容监管,是台州市首例知识产权行政合规案件。
十五、温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解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温岭市某便利店等11家个体工商户销售假冒“六神”花露水侵犯商标权案
2021年8月,温岭市人民法院通过“浙江解纷码”(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委派温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11件“六神”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实地走访、远程协商、在线调解、法规宣传等手段,分区域、分批次引导当事人就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赔偿金额等达成一致,最终有8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申请司法确认后,履行完毕。
十六、温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的温岭某集团泵业有限公司厄瓜多尔商标异议案
2019年12月,温岭某集团泵业有限公司发现1件由厄瓜多尔某公司提交的近似涉案注册商标已进入SENADI(厄瓜多尔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局)公告阶段。2020年1月,温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动服务,指导公司可以提供涉案商标注册证、销售合同及报关单等在先使用证据,对涉案商标提出异议申请。2021年3月,SENADI依法作出裁定,驳回涉案注册商标。
该案及时保护了本地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入选全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