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13 21:20:20 | 作者: 企鹅电竞手机网页版登录
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永辉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永辉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将积极努力配合调查,并按法律和法规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公告,公司与正在筹划由通过发行A股和H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以推进相关工作。
公告称,截至2024年9月30日,股东北京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世贸)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102,7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减持价格的范围为2.04-2.17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14亿元。本次减持后,京东世贸持有公司股份为633,658,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实际已经届满。
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公开披露规定的情形。
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出现重大变化。目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仍为与经营,未发生变化。
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该事项可能会引起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以上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公开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2024年10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公告,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鲁北集团正在筹划混合所有制改革,其控制股权的人山东鲁北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鲁北集团15%的股权。
长联科技发布股价涨幅较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收盘价格较发行价格涨幅为1703.98%。公司提示风险称,目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市盈率;业绩成长及市场需求变动存在风险。
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通用电气新加坡公司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亿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告,公司收到控制股权的人当代科技转发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获悉武汉中院于2024年9月3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当代科技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当代科技管理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87亿股,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
公告,公司与正在筹划由公司通过向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海通证券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H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A股股票自2024年9月6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5个交易日。鉴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公开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地推进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告,收到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初步考虑拟由公司发行A股股票或发行A股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电力下属的五凌电力、长洲水电等单位控股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A股股票已于9月30日起停牌,并将于10月8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拟通过出售资产、资产置换等方式出售其部分或全部资产及负债,同时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购买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若干股权或其下属子公司若干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融林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42.8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告,公司董事徐岷波因个人资金需要,自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760万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
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致根医药的在研项目ZG-001胶囊Ⅰ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同时,致根医药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就ZG-001项目在中国大陆联合开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ZG-001是致根医药自主开发的新型抗抑郁药,属于1类新药,拟用来医治成人抑郁障碍。
公告,公司拟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安靠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年产2500吨高端氟材料项目(包括500吨全氟异丁腈、1000吨六氟丙烯二聚体及1000吨全氟异丁基甲醚),总投资不超过2亿元。
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瞿承红女士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与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瞿承红女士、上官文龙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股份375万股、90万股(合计46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转让给君唐资产管理的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互助基金。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瞿承红女士、上官文龙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30.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1.19%),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6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权益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
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逸源基金拟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7,94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减持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逸源基金不是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告,公司收到董事长高前文先生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高前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25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告,5%以上股东银煌投资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124,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74,90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749,81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本次减持系银煌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公告,股东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3.7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莱特光电:股东君联成业、君联慧诚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告,股东君联成业和君联慧诚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4.88万股,即两家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0%);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于永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副总经理蒋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2%);副总经理吴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
公告,股东中科百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横琴利禾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鼎晖华蕴及鼎晖祁贤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
公告,公司原副总经理吴茂森(已于2023年10月25日离任)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月29日止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8%。
公告,股东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拟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4.0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告,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长张景忠等6名董事、高管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52.17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83%,且分别不超过个人各自持股总数的25%。
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2%。
公告,公司股东量子跃动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8.9万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公告,公司股东兴利合伙拟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9.07万股,占总股本的1.00%;监事霍吉良拟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万股,占总股本的0.0111%。
公告,公司股东上海建元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1日-2025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8.24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
公告,股东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8112.3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新泰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称,其子公司亿纬动力收到零跑科技的定点通知书,被选定为锂离子电芯的开发合作供应商。这表明零跑科技对亿纬动力有关产品性能和供货资格的认可。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电动汽车行业的市场拓展力、总实力和国际化水平。然而,项目的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供货量需以正式销售订单为准,对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进一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安靠智电公告,公司与江苏新行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220千伏智慧乐高变电站项目分包合同》,合同计价货币暂估为8188.97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8.54%。
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奥克斯智能科技于近日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4年第三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预计合计中标总金额约为1.14亿元。
公告,公司收到股东兵投联创出具的《违背承诺减持股份的致歉告知函》。兵投联创因存续期即将届满,有关人员疏忽与误操作,在公司未发布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72.2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成交金额为7388万元;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26.6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成交金额为1082万元。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在招股说明书里面关于“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兵投联创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向公司与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
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公司2020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科目下部分金融实物资产分类不准确,违反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负责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表示已完成整改,未来将严格按照监督管理法规要求,提高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
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决定书》,指出企业存在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公司及相关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表示将加强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告,因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购销合同项下的发货义务,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暂合计为2.27亿元。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此外,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别的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共6起,合计涉及金额5081.38万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公司近日收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谢维青和蔡强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告,公司股东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他们在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在合计持股票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